文成县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 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保障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助推经济稳进提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外地员工留文过年
1.鼓励市外员工留文。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就地过年。对春节期间留工的外地员工人数10人以上的企业,按外地参保员工(外地以身份证前4位为准,2023年1月和2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留文时间以2023年1月6日至2月5日未离开文成县为准。(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在文通信运营商)
2.发放留文福利补贴。为留文外地员工发放各类线上线下活动券、消费券、县内景区套票。开展医疗机构进企业义诊、举办健康讲座等公益活动,为外地留文员工免费发放防疫物资礼包。鼓励在文通信运营商为外地在文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文成)免费赠送20G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责任单位:县经信局、旅发中心、县卫健局、在文通信运营商)
3.组织开展暖心活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重点慰问春节期间坚守生产一线的外地员工。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面向留文外地员工免费预约开放,鼓励国有景区结合实际对留文外地员工推出优惠政策。组织开展“职工春节乐”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工商联)
4.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治欠打非·百日清零”和根治欠薪冬季等两个专项行动,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对确因经营困难造成工资拖欠或难以及时支付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及时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二、支持企业稳定有序生产
5.引导有条件企业持续生产。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行动,引导企业科学安排春节期间生产计划,农历年底前各助企服务员至少进企服务一次,全面宣传惠企政策,主动帮助企业化解连续生产中碰到的问题。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生产安排。对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3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超1000万元、4000万元,且比上年度一季度增长2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新上规企业以2022年10月、11月主营业务收入之和为基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6.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加码“抱团出海”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一季度赴境外参展拓市场,对我县企业参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展会,展位费给予补助80%;对企业自行参加的其它境外展会,展位费给予补助60%,同一展会每家参展企业最多补助4个标准展位(36平方米)的展位费。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所产生的展品运输费给予补助50%,同一展会每家企业展品运输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企业的出境人员费用给予补助,其中境外展会举办地为亚洲区域的,每人给予8000元人员费补助,亚洲地区以外的,每人给予1.5万元人员费补助,单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人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7.加强企业生产保障。强化产业链供应链保障,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企业融资保障,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用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随借随还等“连续贷+灵活贷”贷款模式,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金融机构让利空间,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强化企业物流保障,加快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和疫情的应急预案,做好春节期间运力保障,确保企业物流通畅。强化水电气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企业节前节后生产不断档、随时可开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成县供电公司、县公投公司、人行文成县支行)
8.帮助企业减负降本。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
9.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企业节后用工保障
10.鼓励企业员工早日返岗。县交运部门要提前谋划企业员工错峰离文、返文车次,做好车辆运输服务,做好在各站点的欢迎返岗宣传和服务。对跨省就业的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口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2023年1月22日至2月5日,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地员工返岗,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自行返岗就业的外地参保员工(外地以身份证前4位为准,2023年1月和2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给予返岗交通补贴。通过企业代为办理申报,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2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300元/人。(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在文通信运营商)
11.加大员工招聘力度。春节前后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招聘会场次。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地,积极开展赴外劳务协作,满足企业急需用工。(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经信局)
12.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新员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工中的作用。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对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新引进员工以文成县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准。(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附 则
1.适用对象。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文成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政策另有规定除外。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视同企业享受本政策。劳务派遣企业申领补贴需与用工企业达成协议。企业不受“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类型限制。部分条款已明确适用范围的,从其规定。
2.资金安排。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如与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及我县现有其他政策一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3.执行效力。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措施已经明确时间的,从其规定),相关实施细则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