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疏忽照顾儿童,很多血淋淋的事实呈现在大家的面前,每起伤亡的背后总意味着某些不负责任的家人,这些痛心疾首的事例,作为很多局外人看来,都是不可原谅甚至感到很可悲。在香港有法律明文规定,在香港疏忽照顾儿童导致儿童受伤判刑。
我国的法律不停的在进步,也更为老百姓考虑,但是仍然有极小部份法律需要完善,比如今天想说的疏忽照顾儿童。
其实现在大家在新闻上都可以了解到我们身边最近出了几起,疏忽照顾儿童导致儿童惨死的案例,比如之前两姐妹,一个3岁一个1岁,爸爸坐牢,妈妈不愿意承担照顾孩子的事情,最后两姐妹在家被活活饿死,还有杀害婴儿盗车案等,这些灭绝人性的行为,让人气愤,让人觉得不可原谅。
香港关于儿童保护的刑法
1、在香港,如果监护人把孩子独自留在家里或者脱离监护人控制的场所,不管是否存在后果,都将构成犯罪。
2、在香港法律规定,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包括教师都不可以体罚学生,一打就犯法,打别人孩子者判刑1-3年。
3、对所看管的儿童或者青少年虐待或者忽略,袭击,抛弃或者遗弃等,都触犯了香港的法律。可以监禁10年或者更多。
4、香港法律规定,16岁以下的孩子,家长如果没有给孩子提供食物,衣物,住宿,生活必需品等,家长之情却不理睬孩子的,这些行为都当做忽略儿童或者少年人身体健康受损为由,接受法律的制裁。
5、在香港如果带2岁以下的孩子故事抛弃或者使孩子生命受到危险等,都属于犯罪,会被判刑10年以上。
这些刑法,更多意义上保护了未成年的孩子,在内地也有很多专家提出,希望我们的法律也增加这么一条疏忽照顾儿童罪,因为设立这样的法律规定是以国家的名义要求负有监护法定责任的主体承担疏于监护的法律罪责,更有利儿童的利益,体现儿童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原则。
很多网友和名人都很支持这些专家提出的意见,比如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说:我也赞成设立疏忽照顾儿童罪,如果父母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从而导致孩子发生意外,其中存在因果关系,父母理应承担责任。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类似虐待儿童,疏忽照顾儿童这些事实,它们就摆在我们的面前,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不能由父母随意处置,每个父母都理所应当承担起照顾孩子的必然责任。
希望能通过法律强制的手段,来预防一些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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