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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职工普通门诊实行签约管理。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1家进行签约,次日生效;一个医疗年度内只允许变更一次,次日生效。
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的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应由统筹基金负担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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