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外来务工人员节后加快返岗复工,上海各区人社部门积极落实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政策。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凡是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将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可享30万元!
截至目前,浦东、长宁、静安、黄浦等区已公布补贴细则及申请流程。
静安区
一、补贴对象
工商注册和实际经营地均在静安区,信用记录良好且对区经济发展有所贡献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
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返岗的。原则上每辆车乘车人数不少于20人。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应在2023年2月6日至6月30日期间(含2023年6月30日),向区就促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申请时应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以下材料:
▪ 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静安区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表1);
▪ 静安区申报企业春节返岗交通补贴员工名册(表2);
▪ 租车合同或协议,内容应包含:租车单位、车辆信息、租车时间段、乘车人数、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租赁金额等;
▪ 租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就存疑情况需要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2、材料审核
区就促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3、结果公示
对于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册与补贴金额,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jing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受理部门
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
地址:万荣路908号
电话:56705308
黄浦区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一站式”组织市外务工人员返岗(原则上每辆车乘车员工不少于20人)。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包车返岗交通补贴:
1、注册或税务登记在黄浦的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组织企业市外务工人员返岗至本区企业,市外务工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从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在沪企业,须经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同意;
3、注册在黄浦的重点监测电商平台、邮政快递企业,和本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经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如遇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
二、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补贴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附件1);
2、针对本次跨省“点对点”包车返岗签订的专项汽车租赁协议、发票和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原则上协议内容包括:包车单位、车辆数、座位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3、《黄浦区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2);
4、《黄浦区包车返岗市外务工人员名单》(附件3);
5、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纳税凭证。
若为从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在沪企业还需提供:《对口援助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来沪备案表》(附件4)。
四、审核拨付
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经办部门进行受理初审,第三类补贴对象中电商平台类企业申报材料报区商务委审核,邮政快递类企业及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区建管委审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区就业促进中心复核,并对拟发放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受理:
机构: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电话:63011120
地址:中山南一路555号2楼服务大厅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 13:30-16:30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静安人社、黄浦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