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这两天,四川出台《办法》取消生育结婚限制引发热议,有不少人表示这个政策不错,想知道别的地方什么时候也可以这样。这不,其他省份也加入该队伍中。据悉,目前至少四地取消生育结婚限制,四川外还有陕西、广东、福建。另外,个别省份相关办法征求意见稿中。
至少四地取消生育结婚限制
取消生育结婚限制
继四川出台《办法》并非全国首例,此前已有多地放宽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目前,全国包括四川、陕西、广东、福建在内的四个地区已放宽了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安徽在相关《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拟放宽生育登记限制的条例。
四川省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条件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印发了《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对生育登记制度进行完善。
据官方政策解读,该《办法》共十六条,主要修订了四方面的内容。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
《办法》中提到,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现存子女)等。
《办法》明确,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公民)需提供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未提及结婚证。而记者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的市民咨询栏目看到,2019年,一位绵阳市市民曾咨询生育登记办理问题,绵阳市热线回复,准生证(现已取消,改为生育登记)的办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该《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该省《居住证》的非该省户籍人口。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消生育结婚限制
四川省卫健委回应:“生育登记”并非“上户口”
1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获悉,《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
工作人员称,生育登记并不是上户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关于新《办法》的制定背景,四川省卫健委解读称,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适应三孩生育政策的新要求,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结合四川省实际,四川省卫健委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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