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资格券
(一)领取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30日,每周五10:00-17:00发放资格券,共发放7轮,如资格券提前使用完毕将提前结束发放。
第一轮:2月10日10:00-17:00
第二轮:2月17日10:00-17:00
第三轮:2月24日10:00-17:00
第四轮:3月3日10:00-17:00
第五轮:3月10日10:00-17:00
第六轮:3月17日10:00-17:00
第七轮:3月24日10:00-17:00
(二)领取流程
用户登陆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点击“济宁汽车消费券”模块,免费领取资格券。参加活动时,云闪付APP应更新到最新版本。
二、领取消费券
(一)领取时间
2023年3月1日起凭资格券核销凭证和购车材料在线申请汽车消费券,汽车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023年7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二)领取流程
利用云闪付APP,实行“无纸化、零往返”线上申请,线上受理、审核、发放消费券。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选购车辆,签订购车合同、使用资格券完成核销、支付车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流程,取得相关购车材料。报废机动车购置新车的,还需在济宁市内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旧机动车报废,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申请人在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各县(市、区)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全市具备资质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购汽车上牌。
3、申请人自2023年3月1日起可通过云闪付APP登录“济宁市汽车消费券申领平台”在线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新购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
(3)新购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
(4)新购汽车的机动车行驶证书(含主页和副页);
(5)上传对应的资格券核销凭证(签购单小票)。
报废机动车购置新车的,除以上材料外,需要上传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范围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票)人、云闪付注册实名认证人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上传照片需清晰可辨识,否则予以退回。
4、活动专班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汽车消费券发放至申请人云闪付账户,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将被退回,需修改资料后重新上传参与审核,2023年6月30日前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失去汽车消费券领取资格。申请人可随时登录云闪付APP查看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红包”处查看汽车消费券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