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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清远居住证暂停办理通告 清远居住证有效期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13 12:05:42
The Beginning

  2023年2月清远居住证暂停办理通告

  为做好新版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上线应用有关工作,广东省公安厅将于2月11日12:00至2月16日00:00停机进行系统后台数据转换。期间,清远市公安机关各居住证办证窗口、“粤省事”“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暂停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相关业务。

  办理条件

  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注意:公安派出所对于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一)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四)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THE END

TAG:居住证  流动人口  广东省  清远市  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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