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详情
01、活动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3月24日(3月24日前以700万元额度核销完毕为截止)
02、申领对象
在参与活动的鹿城区汽车销售企业处购置7座(含)以下新车(不包括二手车、营运车辆、货车及特种用车等)的消费者。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
03、补贴金额
活动金额为700万元,按照消费金额分为四档,具体如下:
以上购车金额均以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为准
申领方式
第一步:扫码下载“掌上鹿城”客户端。
第二步:打开“掌上鹿城”客户端首页,进入“迎春购车月”活动会场,点击“申请购车补贴”按钮,点击“开始填表”填写个人信息。
第三步:按要求填写表单并上传佐证材料。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扫描件、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车辆购置税发票原件扫描件(新能源车提供完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扫描件等。其中,机动车销售发票及车辆购置税发票(新能源车提供完税证明)时间需在2023年2月24日至3月24日期间,车辆行驶证需在2023年2月24日至4月7日期间。
第四步:申报完成后可点击“我要查询”,查看审核状态。
修改流程
如审核未通过,将会收到短信提醒,请通过短信中指定链接进入修改界面,点击“去修改”,根据审核要求修改材料,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并选择“立即订阅”。
补贴流程
申领规则
(一)消费者每购置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如因消费者自身原因提交信息错误,导致补贴无法发放或者延迟发放的后果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活动仅限在公布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不得以充值方式变相将汽车消费券转为购买零件、保养之用以及购买保险或其他汽车周边产品。
(三)本次活动严格执行补助发放痕迹管理措施,所有成功兑现的售车发票号码均在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四)消费者产生换车行为的,消费者应向区商务局提交新的购车发票,并将作废原发票一并提交报备。因未报备,相关责任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五)消费者产生退车行为的,应主动退还相应补助。严禁虚开发票套取补助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处。
活动车企名单
参与活动车企优惠活动一览表
2023年鹿城新春优惠促安居购房消费券
1、发放时间
本轮消费券发放时间定于2月21日上午10时整,后续将视市民的购房需求情况适时开展。
2、发放标准
本次消费券为购房专用消费券,设置两种券面价值,分别为3万元70张、5万元30张,共计发放100张,适用于以下已报名参加楼盘,后续若有新增楼盘,将于2023年2月20日更新。
3、发放对象
本次消费券针对在鹿有购房需求人员。
4、使用规则
每套房源仅限使用1张购房消费券,每个用户最多可申领1张。
购房消费券与各楼盘活动专项优惠可叠加使用,具体使用规则以售楼案场为准。
5、领券方法
途径一:掌上鹿城APP上点击领取
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掌上鹿城APP
直接进入领券页面,领券及登记使用步骤同途径二。
途径二:微信“鹿城智慧物业”小程序上登记领取
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搜索“鹿城智慧物业”小程序或扫码打开
①鹿城智慧物业小程序首页点击“购房券”模块
②点击确认进入抢券列表,选择申领的购房券
③点击确认进入领券页面
【消费券使用范围等具体页面信息以当天实际发布为准】
④输入姓名、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可登记领取购房券
⑤登录成功后领券,领券成功提示:已领取成功!请于今日22:00:00之前录入购房者(领券人或他人均可)信息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不得更改,逾期未录入登记的,购房券将自动作废。
⑥跳转至我的优惠券,填写购房人信息后,确认提交,跳转回我的购房券。
⑦经房企核销确认后,可在未使用优惠券页面,点击相对应购房券,点击确认使用,完成购房券使用。
注意事项
1.消费券核销使用有效期截至2023年3月5日,以实际签订认购协议书为准。在认购协议书签订后,需于3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该消费券优惠自动取消。
2.市民申领购房消费券后,需当天再次登录小程序,报备购房者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登记时间截至领券当天22:00,过时未登记则自动作废,本消费券不得转让。
3.咨询电话:0577—883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