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谢家村以东,南辛村以西、以南,规划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谢家村。
地块2范围:李善仁村以东,谢家村以西,南辛村以南,规划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谢家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起步区崔寨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园A-3地块建设,地块2拟用于起步区崔寨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园A-4地块建设,开发用途均为工矿仓储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