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州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指南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春节期间服务保障企业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连政办发〔2023〕1 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现开展海州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领工作。
一、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海州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与海州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市内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海州区劳动就业管理处(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号窗口)申领。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48号。
联系方式:85317016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 个人自行申请的,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2. 企业代为申请的,需提供企业与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市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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