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现场祭扫预约指南
为加强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帮助群众平安、有序、错峰开展祭扫活动,全市大型公墓在4月1日、2日和5日实行现场预约祭扫。具体事项如下:
一、预约范围和时间
3月28日起,市民可通过“宁波民政”微信平台底部“微服务”专栏或“浙里办”“宁波数智殡”,查看需要预约的公墓名单并进行预约,不在名单内的公墓无须预约。须预约的祭扫时间段为4月1日、2日和5日的上午4点至下午16点,其余时间可直接前往,无须预约。
二、预约方式
现场祭扫需实名预约,有多名人员同行的可由1人代为预约。有需要的市民可事先收集准备所有同行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以便顺利预约。
1.宁波民政:点击进入
图源:宁波民政
2.浙里办:点击进入
图源:浙里办
三、提供免费网上祭祀
需要进行网上祭祀的市民,可点击“宁波民政”微信公平台底部“微服务”专栏,按提示操作,获取免费网上祭祀服务;也可直接进入“浙里办”,查找进入“宁波数智殡”,点击“网上祭祀”获取服务。
四、倡导文明安全祭扫
请广大市民在现场祭扫中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祭扫秩序。倡导以敬献鲜花代替焚烧纸钱,禁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倡议广大市民践行新风尚,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种花等无烟、安全、绿色方式祭扫,或采用网络祭祀、居家追思、代祭等方式遥寄哀思。即日起,市民可进入“宁波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祭扫。倡议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禁燃禁放等相关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乱扔杂物、不破坏草地树木,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倡议广大市民节俭办丧、反对铺张浪费;鼓励采用海葬、树葬、花坛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生态安葬方式,更好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造福子孙后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节俭治丧等相关规定,倡导安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以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