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招募
2022年,全区计划招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5000人,其中,普通岗位人员招募4475人,蒙汉兼通岗位人员招募525人(各盟市招募计划见岗位表)。
一、招募对象
(一)2022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2年区外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三)2019年、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工作;
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三、管理和服务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网格治理、社区矫正等民生工作,服务期为两年。2022年自治区招募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服务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日常管理。服务期间,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服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
退出管理。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因身体状况、升学、就业等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服务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经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对服务人员服务期间私自离开服务岗位、不服从管理等,情节严重的,视情况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待遇发放,并逐级上报备案。
户口、档案和党团关系管理。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要求将户口留在学校的,按有关规定保留两年;也可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还可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行免费人事代理。档案未转入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建立临时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转至服务单位。预备党员转正、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党组织按程序办理。
考核管理。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对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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