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新能源汽车
1、按照山东省统一标准,对在青岛市行政区域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6000元消费券;
2、购置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价值4000元消费券;
3、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燃油汽车
1、对在市内购置新燃油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5000元消费券;
2、购置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价值3000元消费券;
3、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价值2000元消费券。
报废汽车
同时,对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报废汽车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已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每辆车再增加发放价值1000元的消费券。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