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4月4日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监委对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姜丽明
经查,姜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串供、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姜丽明在担任金融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监管权力和职务影响力大肆插手干预农金机构审批设立和经营管理,接受巨额利益输送;为逃避纪法惩处,处心积虑谋划离职,离职后继续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是“逃逸式辞职”和政商“旋转门”的典型。姜丽明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丽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佳木斯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姜丽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去年4月2日消息,姜丽明被查。
官方履历显示,姜丽明出生于1962年7月,她长期任职原中国银监会,2016年11月离任,至被查。
1985年5月开始,姜丽明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信贷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干部、副处长、处长。
2003年9月,姜丽明开始在原中国银监会工作,任银行监管一部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处长,2004年12月任湖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6年2月任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2011年1月任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2015年3月,姜丽明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2016年11月卸任,近6年后被查。
据公开报道显示,此后,她到民营企业任高管。
姜丽明简历
姜丽明,女,汉族,1962年7月生,山东乳山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5月至2003年9月,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信贷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干部、副处长、处长;
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处长;
2004年12月至2006年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6年2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
2022年4月被查。
延伸阅读:
从“高考状元”到贪腐两千多万元被查 落马市长忏悔书披露
来源:人民网
3月30日,“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020年落马的四川简阳原市长易恩弟的忏悔书节选。
易恩弟,男,汉族,1969年2月生,曾任成都经开区主任助理,成都市投促委园区协调处处长,双流县委常委、副县长,成都市双流区委常委、副区长,成都市委副秘书长,简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0年3月,接受成都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2月,易恩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4月,易恩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9月,易恩弟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易恩弟
易恩弟读书时成绩优异,作为成都市金牛区的高考状元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参加工作后,先后在成都经开区、成都市投促委、双流区(县)、简阳市担任领导职务,人生之路很顺畅。刚开始,易恩弟怀有干事创业的激情,在经开区建设、招商引资、产业转型等方面都做出了成绩,得到了组织的肯定,组织也不断给予其更多的培养和更高的平台。随着职务不断提升,易恩弟却忘记了组织的教育培养,将个人的成功归结于自身的学识能力,逐渐骄傲、膨胀,放松了自我要求和约束,转而追求享乐主义、行为底线彻底失守,胆量被“温水煮热”之后越来越大,直至演变为明目张胆的权钱交易。
2003年至2020年2月,易恩弟利用担任原双流县副县长、简阳市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违规给相关单位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在相关项目的承发包、政府采购、款项拨付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款折合人民币共计2042万余元。
忏悔书节选
黑夜中从梦中惊醒,想到曾经的努力付之东流,光明的前途灰飞烟灭,未来的人生充满痛苦和坎坷,悲从心起,再难以入眠。
2020年2月21日,我终身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我被组织采取留置措施,立案审查调查。因为我的违法乱纪,我和家人将付出惨痛且难以承受的代价,更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恶劣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怎不痛心疾首,追悔莫及?
十年前,在我取得一定成绩,事业打下一定基础的同时,我的内心却在悄然发生变化。事业未来的发展基本定型,自我奋斗的压力有所减轻,加上拜金主义等一些腐朽消极思想的影响,理想的光环开始褪色,事业的激励逐渐弱化,心中的激情慢慢消失,与之相反,对富裕生活和金钱财富的渴求开始浮出水面,冒出冰山一角。
付出与回报不成比,我不甘心公务员有限的收入,心态发生了变化,在追求事业成功、仕途进步的同时,开始把金钱和财富作为我新的目标,作为我人生成功的标志。作为公务员除了薪酬没有其他的收入,而我手中唯一拥有的就是权力,内心深处贪婪的毒苗开始发芽,寻找野蛮生长的土壤和空间,心中的堤坝裂开了缝隙,危险逐渐降临。
在我收受第一笔赃款后,一段时间我忐忑不安,心神不宁,甚至有点儿后悔,金钱带给我的不是快乐,反而是不安和紧张,既不敢存银行,也不敢贸然使用,像埋了一颗地雷。过了一段时间,似乎一切平安无事,我慢慢平静下来,朋友认识多年,知根知底,感谢是真诚自愿的,只有我俩知道,应该是安全的,金钱带来的喜悦和满足让我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抛到了九霄云外。心中的防线冲开了缺口,贪婪的欲望如同洪水猛兽,一发不可收拾,后来收受钱财,渐渐地没有了这种慌张与不安,好像顺理成章,心安理得。
易恩弟
过去的违纪违法行为令我羞愧,让我汗颜,也无须一一列举,情节老套乏味,过程大同小异,利用手中公权,牵线搭桥,利用职务影响穿针引线,利用管理服务权力收受钱财,窃以为没有干涉招投标程序,没有损害国家利益,没有主动伸手索取。自认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思想的滑坡导致了灵魂的肮脏与堕落,内心的贪婪掩盖了心中的惶恐与不安,自己如同脱缰的野马,在错误中越走越远。
我曾经拥有崇高的事业,光明的前途,温暖的家庭,却放松了学习,思想滑坡,信念动摇,价值扭曲,错误地去追求金钱和财富,到头来被贪婪和私欲所害,违纪违法,身败名裂,家破人散,悔之晚矣。希望大家能以我的惨痛教训为镜鉴,清醒认识组织查处腐败、割除毒瘤的决心,千万不要在零容忍面前心存侥幸,千万不要认为永远在路上是雨过地皮湿、教育一阵风,更不能因循守旧,仍抱有过去错误的思想、模糊的认识。
过去我在生活中贪图玩乐,放任自流,寻求刺激,滋长了私心,迷失了方向,被他人“围猎”,为朋友出卖原则,为利益违法乱纪,在享乐中陷入泥潭,在放任中滑入深渊。
自接受组织审查调查以来,我主动供述自己违纪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对照学习,查找问题,深刻反省,剖析根源,我深刻认识到我的行为,违反党的纪律,触犯了国家法律,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给党的事业及当地政治生态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同时,自己失去宝贵自由时光,远离家庭温暖,葬送个人前途,我知错认错悔错。同时也真诚感谢组织的不离不弃,耐心细致地批评教育挽救,唤醒了我迷失的党性原则、法律意识。以后,我将不能再做党的儿女,如同离家孤儿、飘落浮萍、无根之木,但是,我将永远铭记党的恩情,不忘党的哺育培养,永远感恩党的教诲和挽救,也请党组织接受我发自内心的深深忏悔,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来源|廉洁四川 作者:胡古月 李月 刘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