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区(崇川、通州、海门、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
补贴标准
(一)生活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申领条件
(一)申请人才必须是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从南通行政区域外首次到南通市区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
(二)申请人才必须在首次来通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是2017年以后入学并获相应学历和学位的。
(三)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才按规定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申领生活津贴的,截至申报时,申请人才按规定在南通市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提交申请之月往前算起);申领购房补贴的,截至申报时,申请人才按规定在南通市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24个月(以提交申请之月往前算起)。
(五)实行先购房后申请。
申报流程及周期
1.自主申请。申请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市区高层次人才本人或其所在(办)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管理平台,自行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确认开通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完成网上申报。
2.审核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汇总材料后集中审核,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并向人才本人或企业反馈意见;市委人才办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人员名单在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网公示。
3.待遇拨付。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将津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才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申报生活津贴人员:
①申请人才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③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
④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