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券领取
4月29日-5月5日,“新动力·惠生活”五一车展活动期间参与购车活动的消费者通过本人云闪付APP扫码领取相应档位的资格券,当天完成核销视为有效(如发生交易撤销或退货,视为未成功核销资格券),当天未完成核销的,资格券作废,需重新扫码领取。资格券发放数量以总额度为准,共发放7天,如在5月5日前发放数量达到总数上限,将不再继续发放。
领取资格券并完成核销的消费者,需在4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5月31日前完成车辆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并提交符合条件的汽车消费券申请材料。
二、汽车消费券领取
1、申请流程
消费者领取到对应资格券后,到店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扫码支付最低10000元,以便签购单打印核销标记。对于零首付贷款和领取资格券前已完成购车交易,核销资格券时无需消费者实际付款的,可先付款最低10000元获取资格券核销凭证后,由车企采取退还消费者现金或转账等方式退款,不可在受理设备上直接撤销交易或操作退款,否则资格券作废,无法获得申请汽车消费券资格。
消费者在活动期间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牌后,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工作人员可指导购车的个人消费者登陆云闪付APP本地专区-汽车消费券-济宁市-高新区汽车消费券-资料上传板块进行资料上传: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须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早于或晚于该时段无效。(用于判断是否活动期内);
②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用于判断购车的个人消费者身份真实性);
③新购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1-2页(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如有号牌变更,还需同时上传变更记录页;
④新购汽车的机动车行驶证书(含主页和副页);
⑤上传对应的资格券核销凭证(签购单小票)及云闪付票券已核销截图(在我的票券-已使用)。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票)人、云闪付注册实名认证人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上传照片需清晰可辨识,否则予以退回。
2.审核流程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按照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退回后再行申请的按照其最后一次成功提交资料的日期及时点认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次向审核通过的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红包。2023年6月20日前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失去汽车消费券领取资格。申请人可随时登录云闪付APP查看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红包”处查看汽车消费券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