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
申报的材料主要有: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4)。
(3)其他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厅)级重点项目的申请项目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申请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人获市(厅)级以上主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4)《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5)。
2、申报材料(1)、(2)、(3)要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6)。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yzs.lygdj.gov.cn/)“人才工程”—“521人才培养工程”—“521培养对象”—“521项目资助”模块进行网上报送(先进行单位注册、人才注册、521培养对象登记方能进行申报)。驻连国家部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由市牵头部门审核提交;其他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办审核提交。系统申报开启和关闭时间分别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逾期将不能提交申请。
4、请各县区(功能板块)、市牵头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报至邮箱:skjjfgc@126.com。地址: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A座市科技局416室。
5、有关材料可从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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