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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围猎的“70后”女副市长忏悔:工作四年半,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都没去过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20 14:41:25
The Beginning

(原标题:被围猎的“70后”女副市长忏悔:工作四年半,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都没去过)

被围猎的“70后”女副市长忏悔:工作四年半,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都没去过

邹清 资料图

邹清,女,1970年11月生,曾任民进遂宁市委副主委、秘书长,遂宁市政协副秘书长,遂宁射洪市政府副市长等职。

2021年3月,接受遂宁市监委监察调查。

2021年7月,邹清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9月,邹清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案情介绍

2007年,不到37岁的邹清就被提拔为民进遂宁市委副主委、秘书长,成为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然而,与职务提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邹清的思想政治、法律意识并未得到同步提高。放松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成为邹清此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2016年,邹清再次受到组织的重用,调任射洪市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等重要工作。这次工作调整,也成为邹清从政生涯的转折点。随着职务的升迁,邹清的工作作风逐渐转变为“慵懒散”,面对上级移交的环保问题,思想麻痹大意,妄图敷衍整改应付交差,最终让小隐患酿成大祸害,把小问题拖成大事件;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默许下属虚签合同、虚开收据,编造事实欺瞒。家风不严不实,纵容默许家属利用本人职权承揽项目、违规谋利,让家庭成为廉洁纪律防线的短板和溃点。

2016年至2021年期间,邹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推进、土地办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先后52次收受18名企业老板贿赂265.5万元、美元2万元、欧元0.9万元。

忏悔书节选

在配合组织调查这段时间,我沉痛回忆历历过往,深刻反思问题根源,一声声“为什么”不断萦绕耳旁。我突然发现自己走过的人生路,一直行色匆匆,十分迷茫,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好好地停下脚步看看自己的来路。

我成为副县级领导干部就在民进遂宁市委工作,时间长达近十年,正好处于党的十八大前后,正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时期。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规定相继出台,然而我却根本不花时间去了解、去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纪律规定。

到射洪工作后,我天性散漫的作风又把我推向了深渊,在思想上毫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即使参加了也是走过场,从未入脑入心。当共产党员在认真学习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时,我还以自己是党外干部为由,认为这些党内规章与我无关,不严格要求自己,自甘落后。可以说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已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需要拥有过硬的政治理论水平才能担此重任。我在射洪工作了四年半,连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都没有去过,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在灵魂深处从未被触动过、警醒过!

作为一名党外技术型女干部,我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拥有了许多人仰慕的社会地位和展示自身才能的舞台,拥有了鲜花和掌声,也拥有了充满成就感的灿烂人生。然而,正该我感恩组织、回报社会,努力作出自己积极贡献的时候,我却被“围猎”者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成功“围猎”。

2017年至2020年,我在射洪任职期间,心无纪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靡”作风较为严重,对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所送礼金、高档酒水、手机来者不拒,甚至在自己的办公室也毫不避讳收受礼金。同时,自身还存在一些官僚主义,认为自己多少也是个领导,在射洪任职期间,我的私车在未交纳任何停车费用的情况下,长期停放在管理服务对象开发的小区地下停车位。2020年5月左右,该问题被群众发现并举报后,我本应补交停车费,但是自身的官僚主义作祟,又默许自己的下属“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以虚签合同、虚开收据的方式,编造自己已交纳3年共计9000元停车费的事实。

……

一步错,步步错,我这棵树木被蛀虫悄无声息地侵蚀了,无法再承担重担,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愧对组织的关心和培养。

我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感谢组织帮助,让我思想上有了透彻心扉的洗礼。通过这次惨痛的教训,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明白了许多道理。人生没有后悔药,亡羊补牢未为晚矣,我将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狠挖毒瘤,用心改过。

延伸阅读:

女官员41岁当上副县长却甘愿被围猎 中纪委披露细节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5月16日,中纪委发布《以案为鉴 | “掩耳盗铃”终是悔恨无尽》一文。介绍了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办公室副主任、昌江县原副县长王秋玲的贪腐案例。


王秋玲

据中纪委,王秋玲19岁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海南省昌江县原南罗镇政府工作,长期在妇联、信访部门任职。作为基层信访干部,她曾是群众的贴心人,入选过全国“最美信访人”候选人名单。在组织培养下,她被逐步提拔到重要领导岗位,41岁就担任昌江县副县长。

然而,当上县领导的她,非但没有感恩组织,没有受到落马干部的警示,反而还常常抱怨得不到组织的重用,只让她分管文体局、民政局等一些“清水衙门”。她多次恳求组织分些大单位、大项目给其分管,一心想着找机会捞好处。2017年4月,王秋玲开始分管昌江县“多馆合一”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手握项目的王秋玲成了不法商人老板围猎的对象。

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王秋玲多次违规接受商人老板宴请,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优惠折扣16.91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7.9万元。每次收受商人老板财物时,王秋玲都会耍“小聪明”编织借口或者理由,如让其亲属以合作种植果树之名收受商人老板秦某某20万元,以其弟弟在海口买房“享受折扣”的方式向商人老板邢某索贿47万余元,以其妹妹出租商铺的名义收受商人老板李某30万元……


官网截图

2022年6月,王秋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海南省监委指定管辖,接受昌江县监委监察调查。

2022年8月,王秋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2年9月,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昌江县监察委员会对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原副主任,昌江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王秋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秋玲违反政治纪律,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秋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法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秋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昌江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4月,因犯受贿罪,王秋玲被昌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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