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时限: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申领条件:
(1)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申报程序:
(1)网上申请。借款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创业担保贷款网上申请。也可直接持相关资料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申请。
(2)资格审核。借款人持相关材料到项目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业务窗口,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3)贷款发放。借款人根据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将材料送与签订协议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向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提出担保、贷款申请。
(4)贷款贴息。经办银行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贴息资金并按程序发放贴息。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无法查询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
办理渠道:
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政策咨询:
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科。
联系方式:
8875973
来源:潍坊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