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条件:
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一创业者注册多个创业实体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场所租赁合同、财务报表、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证明(或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承诺书)、租金发票等、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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