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问:邯郸市个人医保共济使用条件?
答:
职工医保本人参保状态正常,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即职工医保本人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其配偶、父母、子女是河北省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参保人员;二者参保状态均为正常参保状态即可。
拓展信息: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电话:0310-2031805
地址:人民路343号,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对面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9月至来年5月) 14:30-17:30(6月至9月)
对外公开咨询投诉电话:
办公室:3111288
基金审核和规划财务处:3111992(基金支出)、3118976(基金收入)
待遇保障和法规处:8010332
医药服务管理处:3111200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3112710
基金监管处(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受理电话):3019110
机关党委:3111670
人事处:3113062
风险防控办:3118159
慢特病医保管理中心:3111517
药品耗材使用管控中心:3112753
医保公共服务中心:2031805 2031810(语音)
医保稽核监控中心:3203606
医保信息管控中心:3219112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