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12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12月12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13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13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12月1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招聘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A01-A02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B01-B46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1.岗位代码A01-A02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岗位代码B01-B46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岗位代码B01-B46岗位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代码B01-B46岗位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A01-A02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B01-B46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A01-A02岗位如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B01-B46岗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期)。
附件:
附件1: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