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接待处,申领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①《连云区人才置业补贴申领表》;
②《连云区人才置业补贴学历(职称)认定表》;
③申领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④申领人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复印件);
⑤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⑥全款缴纳证明(或不动产证);
⑦契税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则提供);
⑧申领人开户银行、卡号信息(复印件);
⑨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注意事项
①连云区人才置业补贴须在完成网签且缴纳全部房款后再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逾期未申报不予兑付。
②已领取人才置业补贴的商品房,原则上不得办理退房,买受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签订承诺书;如确需退房的,已领取的人才置业补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足额追缴,退回连云区政府指定账户(连云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2023年4月30日之前已网签或已交易的房屋因故变更的,不享受人才置业补贴。
③购房人弄虚作假骗人才置业补贴的,除追回所领取的购房补贴外,还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协助造假骗取人才置业补贴的,须足额追缴退回人才置业补贴,不能足额追缴退回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视情况采取限制补贴等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1、连云区人才置业补贴申领表.docx
附件下载: 2、连云区人才置业补贴学历(职称)认定表.docx
附件下载: 3、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