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保障和稳住市场主体
(一)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
加快制造业等6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同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及时准确受理核准留抵退税申请,保证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
(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组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二、提振消费市场活力
(三)政企合作促进消费
通过联合举办主题促消费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与重点商贸企业合作,提振消费市场。鼓励商贸企业参加消费促进年活动,企业同期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的,按照活动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激发会展消费潜力,对线下消费类展会,按展会面积给予补贴。
(四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
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6月至9月份,发放1亿元汽车专用消费券,对居民个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并在西安市登记挂牌的,给予每辆汽车一定补助,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对购买一、二级能效家电的,按照实际购买价格分档给予补贴,单件商品最高补贴1000元。
(五)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发展
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利用门前硬化广场等,有序开展户外促销。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在夜间规定时间段外摆经营,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依托特色商业街区举办主题室外活动,促进文商旅体跨界融合,提升夜间经济活力。
三、着力稳就业扩就业
(六)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作为重点,深入推进“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探索建立“人才驿站”,强化人才服务,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中小微企业在年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作用,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稳岗。(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八)完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城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户籍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失业人员跟踪帮扶服务。本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合法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2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同一项目可申请最高1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2年。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融资支持。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
(九)不断强化社会救助
按程序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政策要求足额发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严格按照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推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覆盖全部一级、二级残疾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
(十)不断完善公共服务
新建、改扩建学校116所,新增学位10.5万个。搭建智慧教育大平台,创建市级智慧校园40所。建成一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企业投资运营的社区商业和无接触配送设施给予适当补贴。年底前每个城市街道办辖区至少建成1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我省有关政策措施,一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