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因城市工程建设或其他特殊事项需要行驶时间、路线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等(示例) .doc
2.道路使用补偿协议(示例) .docx
3.出具桥梁原设计单位参与的专家组审查意见.doc
4.关于批准xx特殊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方案的意见(示例).docx
5.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示例).docx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理时间
1.星期—至星期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2.延时服务办理时间:
星期—至星期日
时间:09:00-17:00
备注:需提前预约。
六、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德阳市经开区城管执法大队
窗口电话:0838-96198,0838-12345,0838-2534008
监督电话:0838-2536029
七、常见问题:
问:特殊车辆经过桥梁的需要出具什么情况说明?
答:需要由原桥梁设计单位出具安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