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报销条件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职工:
自缴费当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自连续缴费满六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中断缴费的,中止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补缴。
补缴和中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
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享受待遇的期限为缴费次年的一月至十二月。本市对新生儿等享受待遇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等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报销流程
一.受理审核
以家庭或行政村组织参保的城乡居民:
在所属社区工作站或乡镇(街道)劳服中心申报垫付医药费;
乡镇(街道)劳服中心负责受理、医药费清单录入、信息上传和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以院校组织参保的学生:
到所在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申报垫付医药费;
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负责统一归集单据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录入信息、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二.费用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应支付金额划入居民(学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对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在办理垫付医疗费用申报手续时,应同时办理结算账户开立手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