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庆林甸县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流程
1、报名条件:
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临时)摊位的人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林甸县常住人口。出生截止2024年1月1日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林甸县辖县居民。同组报名须2名人员,且只能申报一个网点。重复报名人员,一经查出,取消其报名资格。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零售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
拟申请从事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应在2024年1月2日至1月4日期间统一到县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报名。逾期报名将不再受理。
3、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证》,抽中临时摊位的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主要负责人和零售人员持有大庆市林甸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人2份,
林甸县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1份;
2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名字);
附件1-3表格填写一份,(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
所有材料塑封在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皮上写清报名者姓名、联系方式。
(二)摊位确定。采取现场两轮抽号方式确定(先抽顺序号,后抽摊位号),每个摊位选一人(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抽号时间:2024年1月5日在报名地点分批次进行,迟到或不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权。
(三)安全培训。抽到摊位号的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培训时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交纳培训费用。
(四)审批发证。对申请材料齐全、现场审查符合要求的、培训通过的,予以许可。(证件有效时间: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24日)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关注林甸县政府网站或林甸县微信公众平台,不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