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邯郸大名惠生活消费券使用指南: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23年12月16日—12月22日,每日10:00限额发放消费券,有效期3天(含领券当天),最后核销日期为2023年12 月24日(活动期内过期未核销券回归券池继续发放至发完即止)。
(二)补贴方式及金额
通过电子消费券方式进行补贴,补贴金额如下 :
1、商超消费券(额度14万元):
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40元,满400元减100元。
2、手机消费券(额度2万元):
满3000减300元,满6000减600元。
3、餐饮消费券(额度12万元):
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20元。
4、住宿消费券(额度4万元):
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满400元减120元。
5、医药消费券(额度4万元):
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40元,满400元减100元。
6、加油消费券(额度6万元)
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40元,满400元减100元。
(三)领取补贴要求
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消费者展示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二维码,商家扫描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使用后的消费券标记商家信息。
(四)参与/领取方式
1、商家
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中的注册地在本市的近限商贸流通企业均可向大名县商务局申请,获批后参与活动(名单符后)。
2、消费者
通过“大名惠生活”平台领取专属消费券(消费券种类包含商超、手机、餐饮、住宿、医药、加油站等6类)。
3、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领取:
一是百度APP搜索“大名惠生活” 领取。
二是打开百度APP扫描“大名惠生活”平台二维码进入小程序领取。
点击扫描二维码
(五)核销方式
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
使用方式
1. 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2. 消费者展示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二维码,商家扫描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使用后的消费券标记商家信息。
(六)对商家要求
1、参与商家必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货真价实,不得变相加价欺骗消费者: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不得限制条件使用消费券。
2、商家必须签订承诺书,遵守促消费各项规则,不得能虚作假、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接受主管部门检查、审计。
3、商家在核销消费券时,必须在销售交易凭证上注明消费者联系电话和所核销的券码。
4、单笔核销券补贴资金在300元及以上的(如手机消费券),商家必须开具正规销售发票。
商家在申领补贴时,必须按要求向商务局提供后台导出的核销记录和消费凭证(备注消费者联系电话和券码)等相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