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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 2020年宜昌市居民医保基本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2-21 00:17:36
The Beginning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及省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我市有关规定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承担。

  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为2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减半。

  

THE END

TAG:医疗机构  标准  参保  人员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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