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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到什么时候结束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有关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予以通行费优惠。
嘉兴市本级、海宁市、嘉善县各自区域内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实施期限暂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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