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曝光幼童被坏人侵犯的案件,这其中的坏人并非都是陌生人。有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后爸、还有为人师表的老师。原本,这两种关系都是值得孩子信任与尊重的, 但这些“禽兽”不如的家伙却向年龄幼小的儿童伸出了“黑手”。
案件一:4岁女童遭性侵犯死亡
当晚上7时许,家里人发现林林不见了,全家人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找到,“后来听一位看门大爷说看到一个男的把林林带到这栋楼里,我才赶紧过来找”。
熊先生拿着手电从一楼一直找到四楼,发现妹妹时惊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她趴在地板上,下半身赤裸,一根白色PVC塑料管插在体内。要不是她头上还戴着新买的花帽子,我还不敢相信那是林林”。熊先生说,随后跑上来的林林妈刚看一眼就昏了过去。
据了解,发现林林后,熊先生一家根据看门大爷的指认,很快就在事发楼一层的临时用房内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开始他躲在屋里不肯出来,不停地说‘我就不出去,出去你们会杀了我的’!”一位当时在场的陈先生气愤地说,“警察来了,他才出来向警察承认对孩子先奸后杀。”
事件二:4岁女童疑遭老师侵犯
网帖中称“10月12日,我把四岁多的女儿圆圆(化名)送到老师陈某家里补习学画画。孩子学完后说脚疼,当晚洗澡时发现孩子内裤很脏,有白色的黏糊物。之后几天,圆圆精神恍惚,也不正面回答我任何问题。
直到15日晚,在父母的反复追问下才告诉我,陈老师对她猥亵的详细经过,并哭着说:陈老师叫她不能告诉父母和任何人……。” 据了解,孩子从今年春节后,一直在陈某家接受“家庭式补习”。
调查:涉案老师被刑拘
从贴文中看到有一张简阳市妇幼保健院的病情证明单,上面写道:“该幼女外阴有一约0.3厘米擦伤、充血。”从简阳市公安局获悉,16日的确接到报案,警方已于17日将陈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陈某,40多岁,在简阳一小区5楼开办画室,附近居民对画室很熟悉,画室以其父亲的姓名命名。“已开很多年了,主要培训国画。”一知情者说。
呼吁:猥亵幼小孩子者更应重惩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说,应该给性侵、猥亵行为进行严惩和震慑,猥亵、性侵儿童应该与普通猥亵、性侵案件进行区分,在社会上传递性侵、猥亵幼童可重罚的信息,改变嫌疑人认为性侵、猥亵违法成本低的认识和想法,对孩子来说,有些猥亵幼童案件,可能比强奸造成的伤害更加严重。
所以从量刑和定罪上来说,应该重新考虑,或者将强奸的概念拓宽,达到严惩的目的,不能让人觉得猥亵相对于强奸就可以轻判。
反思:教孩子“尊重老师”不是“顺从老师”
儿童性教育专家胡萍一直强调需要重建孩子与教师的关系,孩子应该被教导为尊重老师,而不是顺从老师,尊重意味着孩子能够辨别老师行为的对错,懂得拒绝老师错误的行为,在我们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都是缺失的,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建议: 让孩子避免性侵害4句话
1.让孩子了解自己身体的部位,对隐私的地方,如胸部、下体是不能被人随意触碰的,要教会孩子有权拒绝所有人的触摸。
2.教导孩子的秘密有多种性质,安全的秘密会给你带来惊喜,但危险的秘密则伤害自己是不应遵守的。
3.鼓励孩子表达感受,接纳他们有惊慌哭泣和发怒的时候,多了解他们的情绪,建立信任和支持的亲子关系。
4. 父母也要告诉孩子,在遇到性侵害的行为时,要反抗和大声呼救。
这一件件、一樟樟的儿童性侵害案件告诉我们,对孩子的性教育不容迟缓。更要告诉孩子私处部位容不得任何人触碰。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样的老师,或者是其他值得尊敬的人,我们要尊重他们,但不是百分百的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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