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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公安机关:110;应急管理部门:2965161。
拓展:许昌市实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对违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2万至10万元罚款,并予以拘留。对违禁燃放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到500元罚款。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同时造成空气、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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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 许昌市 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