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商转公业务申请、受理、审批按照《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优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商转公贷款额度测算采用余额倍数法,可贷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其他申请条件不变。余额倍数将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实时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我市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参照《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材料
1、购房合同;
2、结清全部房款的购房发票;
3、不动产权证;
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5、商业银行出具的一次性结清证明或凭证;
6、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
7、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证件;
8、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须由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9、个人征信报告;
10、借款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业务的,除应提供商转公业务所需材料以外,还应提供《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证明》和《承诺书》,无需提供一次性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证明或凭证。(表格登录gjj.xz.gov.cn“在线下载”栏目下载)
办理地点及电话
泉山管理部:徐州市彭城路81号 0516-85706063
云龙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祥园路1号 0516-83667182
鼓楼管理部:徐州市鼓楼区夹河东街牌楼市场6号楼 0516-83570028
丰县管理部:徐州市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1-109号 0516-68566581
沛县管理部:徐州市沛县汤沐中路11-1号帝都大厦1楼 0516-89648608
铜山管理部: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 0516-67027088
邳州管理部:徐州市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 0516-80160757
新沂管理部: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 0516-88995956
睢宁管理部:徐州市睢宁县睢河北路201号 0516-68068576
贾汪管理部:徐州市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 0516-87717642
办理机构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1.缴存职工向商业银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并领取《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证明》。
2.缴存职工到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申请商转公业务,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并办理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商转公贷款。
4.缴存职工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结清手续,并在商业银行将贷款全部结清后,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附件下载:1. 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