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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水库游泳被劝阻后称“说了身份吓死你”,本人回应:水库禁游是错的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21 17:32:14
The Beginning

来源:正观新闻

6月20日,浙江杭州。网友爆料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杜某某在标有禁止游泳标识的水库游泳,被劝阻上岸后称“说了我的身份你就吓死了”、“农业农村厅某某是我朋友”。

事件引发热议。事件中的副教授杜某某回应正观新闻记者表示,当时劝阻的人一见面就大吼淹死了怎么办,自己话赶话冲撞了他们。杜某某表示,水库禁止游泳的规定是错的,应该在有效的管理下开放。(正观新闻记者 卢月丽)


图为媒体报道截图

延伸阅读

占用房屋拒不腾退 日籍女子仗着外国人身份威胁要跳楼

事发厦门!

房屋已经拍卖成交,仍然占用房屋拒不腾退,一日本国籍女子威胁法院如强制腾房就跳楼。

她仗着自己外国人的身份

认为法院“不敢”出手

近日,厦门中院协同集美区法院开展交叉执行工作,成功腾退位于集美某小区涉外房屋并交付给买受人。

究竟是怎么回事?

兄弟共同出资买房

因纠纷亲人对簿公堂

陈某铭与陈某先系兄弟,二人的父亲已去世,陈某凤系二人的母亲。陈某先和郑某某婚后育有两子,二人于1994年离婚。郑某某离婚后携两子移民日本,加入日本国籍,改名为加藤某子,其两子亦分别改名为加藤某人和加藤某二。

陈某先离婚后未再婚,于2017年去世。案涉房屋位于集美某小区,陈某铭和陈某先的继承人加藤某人、加藤某二、陈某凤就案涉房屋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屋由陈某铭及陈某先共同出资购买,双方应按出资份额享有案涉房屋所有权。因陈某先未经陈某铭许可将案涉房屋登记至陈某先名下,损害了陈某铭作为共同购房人的权益。陈某铭有权按照出资比例要求陈某先的继承人加藤某人、加藤某二、陈某凤以继承陈某先的遗产为限,共同赔偿陈某铭的损失。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加藤某人、加藤某二、陈某凤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继承陈某先的遗产为限,共同赔偿原告陈某铭损失143.79万元并支付鉴定费5058元。

如果法院强制腾退

她扬言要跳楼

判决生效后,陈某铭向厦门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厦门中院依法查明登记于陈某先名下的案涉房产为陈某先的遗产,加藤某人、加藤某二、陈某凤作为案涉房产的继承人,应以继承上述遗产为限执行本案生效判决。执行中法院依法查封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的案涉房产,并张贴了腾退公告,加藤某人、加藤某二及其母亲加藤某子占用上述房屋未腾退,并承诺在上述房屋拍卖成交后予以腾退。

厦门中院于2024年3月17日公开拍卖了上述房屋并成交后,上述人员不仅未按期腾退,加藤某子更扬言如法院强制腾退,其要跳楼。厦门中院多次口头和书面告知、劝说,上述三人仍拒不腾退,导致买受人接收房屋受阻。



法院出具的告知书

腾房行动历经4个小时

最终成功交付给买受人

日前,为确保腾房行动顺利开展,厦门中院执行局成立以执行局局长为总指挥的腾退工作专班,并决定由集美区法院协同该案执行工作,集美区法院派出三名干警配合腾退工作。



厦门中院执行局成立腾退工作专班

厦门中院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协同集美区法院提前谋划,对组织领导、人员分工、行动步骤、风险防控等进行了周密部署,并预备强制执行措施。



工作人员和执行干警一同前往执行现场

当天上午8点20分腾房行动开始,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前往执行现场,并邀请厦门市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到场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执行。

到达执行现场后,经执行法官敲门、喊话,经多次喊话无人应答。





执行法官敲门、喊话,经多次喊话无人应答

遂决定强行开锁,在公证处人员的公证下,110开锁公司到达现场,进行强行开锁。





在公证处人员的公证下,110开锁公司到达现场,进行强行开锁

在房产腾退临近结束时,执行干警通知占用人加藤某子到达房屋现场。加藤某子到达现场后,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随即将其带回集美区法院进一步处理。





加藤某子最终意识到错误并表示愿意配合

在集美法院,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训诫和批评教育,加藤某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改正。

执行干警随即对房屋办理交接,历经4个小时工作,执行干警成功将案涉房屋腾空后交付给买受人,腾房行动圆满成功。





执行干警成功将案涉房屋腾空后交付给买受人

THE END

TAG:水库  游泳  副教授  浙江工业大学  副教授回应在水库游泳被劝阻时吓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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