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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海门区春节留岗补贴措施一览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26 00:14:48
The Beginning

  一、支持企业稳岗稳产

  1.鼓励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发挥两级挂钩服务企业机制作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稳岗留工、发展生产,解决难题、提振信心。支持订单饱满的企业合理制定一季度生产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产能安排。对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保供白名单,协助做好各类生产要素保障、运输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各区镇)

  2.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春节期间(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下同),企业组织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区镇)

  3.给予房租减免补贴。春节期间,企业租用国有(集体)资产类集宿楼、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半个月房租。(责任单位: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各区镇)

  二、支持员工节日上岗

  4.实施员工生产补贴。鼓励企业引导员工参加节日生产。春节期间,企业(含在建项目工地)安排员工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的70%),按上岗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项目办、区财政局,区供电公司,各区镇)

  5.发放企业招聘补贴。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2024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海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区镇)

  6.直系亲属来海探亲补助。对留海过春节的南通大市以外户籍在职员工(在我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2024年2月1日(农历十二月廿二)至2月17日(正月初八)期间,来我区探亲的,给予直系亲属交通费用一次性补贴,每人补贴100元,补贴金额单个家庭最高不超过300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项目办、区财政局,各区镇)

  三、精心做好生产保障

  7.服务专班跟进保障。相关部门成立服务专班,建立常态化联系对接机制,实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建立企业问题清单,不间断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建设的企业提供服务。提供“一站式”“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农民工有序返岗务工。加强企业原材料等各项生产物资运输保障,确保水、电、气、热等各项生产要素保障到位。(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项目办,各区镇)

  8.加强节日生活保供。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蔬菜、肉、蛋、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求情况。鼓励商贸企业把握节日消费热点,加大节日促销力度,积极拓展消费空间。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春节期间持续营业,加强产销对接;鼓励餐饮企业为春节期间生产经营的企业提供团餐预订、定制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公安局、区卫健委,各区镇)

  四、精细做好维权服务

  9.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组织开展企业工薪纠纷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领取劳动报酬。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积极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各区镇)

  10.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对春节期间企业员工工资待遇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资发放、假期加班调休等举措,及时处理侵犯员工权益问题,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区镇)

  五、开展暖心关爱活动

  11.发放流量大礼包。联合海门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为留海的外地员工(手机号归属地为海门)免费提供20G节日本地流量,方便员工与亲友网上拜年、电话问候、微信互动。支持三大运营商送温暖入企,到重点企业上门办理服务。(责任单位:中国移动海门分公司、中国电信海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海门分公司,区发改委,各区镇)

  12.开展文旅体惠民活动。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A级旅游景区、体育场等场所免费向员工开放。鼓励各区镇、各部门开展文化惠民月、主题作品创作展播活动,鼓励各类媒体筹划温暖连线拜年等节目,讴歌新时代。(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教体局,区融媒体中心,各区镇)

  13.关心职工节日生活。鼓励企业多措并举,营造关心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对生活困难的员工开展走访慰问、临时救助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在职工心目中“娘家人”的陪伴关怀作用,组织开展春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各区镇)

  六、其它

  1.企业须在海门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企业诚信守法,如有失信行为,将启用企业信用审查结果应用。

  2.本措施“企业销售总量贡献度奖励”“员工生产补贴”“企业招聘补贴”“员工直系亲属来海探亲补助”适用范围:重特大产业项目(经区项目办认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其它行业另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3.本措施所称“外地员工”,系户籍非南通市的企业员工;员工须在海参保3个月以上。

  4.“企业销售总量贡献度奖励”“员工生产补贴”“员工直系亲属来海探亲补助”由各区镇负责审核、认定、按实发放。审核发放计划及时向区发改委、项目办、财政局等责任部门报备。

  5.“企业招聘补贴”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按实发放。

  6.涉及资金补贴由区与区镇按现行体制分担。承办部门、区镇要严格把关审核,杜绝冒领,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7.数据来源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本措施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2106977。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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