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方案,购房人可将位于我市主城区(东至丁仓港路、西至华石路、南至沿江公路、北至中央大道)范围内可上市交易的存量住房,用于置换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新建的光明苑、蔷薇苑、风华苑、梧桐苑、阅峯名苑共50套住房。其中除梧桐苑叠墅以现行销售价参与“以旧换新”外,其它房源均以88折参与“以旧换新”。
回收房源需满足以下必须条件:
1.存量商品房应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小产权房、商住楼、商办楼),置换时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产权房名下所对应的汽车产权车位或汽车车库及自行车库、储藏室、车棚、阁楼等一并置换;
2.房屋建筑年限20年以内(以2004年1月1日之后竣工备案日期为准);
3.完成收购前产权人须结清物业服务费及水、电、气等所有费用并完成精保洁,不允许破坏原承重结构,并提供相应凭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