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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4 12:28:30
The Beginning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今年清明期间,正值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严防因清明祭扫导致疫情扩散和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省和市有关部署要求,现就2020年我区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区各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以及宗教场所等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服务接待;区殡仪馆暂停举行守灵、遗体告别等人员聚集的相关业务

  二、自即日起,严禁上山现场祭扫;严禁在山林地、草地、道路、广场、小区等区域进行现场祭扫,焚烧香烛纸钱冥物、燃放烟花爆竹等;停止一切集体性现场祭扫,不得在宗祠、民间信仰场所等场所举行宗族性、聚集性祭拜活动。

  三、全区民政部门,各殡葬、祭扫服务机构将提供网络祭扫、代献鲜花等替代性祭扫服务,满足广大市民朋友悼念逝者、寄托思念、缅怀先人的需求。广大市民朋友也可通过“粤省事”的“云祭扫”进行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书写寄语等形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告知在外地的亲人朋友以及准备回乡祭祖的海外侨胞、台港澳同胞暂缓回乡祭扫,在外地通过文明安全的缅怀方式表达对先人的追思。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全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清明祭扫活动的相关措施,以绿色、文明、简约的祭扫新风,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安全,作为对先人最深切的缅怀。

  六、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落实和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措施,传递文明理念,树立文明新风,做移风易俗的表率。

  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战“疫”捷报告慰先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关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先人  清明  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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