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研究生授权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院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教师,招聘条件及有关待遇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博士38名、硕士及以上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内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具有国(境)外院校教育经历的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件要求为准。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五、待遇保障
1.提供稳定的事业发展保障,博士按政策落实陕西省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一经录用为人事代理身份。
2.学校为每位新进博士提供20万元购房补贴(税前),科研启动金10万元,12个月过渡性住房补贴1000元/月(税前)。
3.优秀博士人才和急需专业博士经评议后可按校内政策购置校内住房。未分配校内安置房的博士,学校提供住房补助3000元/月(税前),累计不超过10万(税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 刘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9-38185308
邮箱:rsc@sn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