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怀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7月15日零时起,对我县所有小区,村(社区)实施封闭管理,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对所有人员实施抗原检测和核酸筛查,封闭管理期间,所有人员足不出户,相关通告如下:
1.除根据所在镇、村(社区)的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做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外,所有人员必须足不出户,不出家门。禁止在楼道、地下车库、露天区域等居民区、小区户外空间活动。
2.请大家分批、有序参加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戴好口罩、保持距离,防止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即刻返回住所,不得在外逗留。
3.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居家办公或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统一安排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
4.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和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在高速路口、国道、省道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点,进一步加强进出车辆人员管理。
5.除大型超市、加油站、宾馆等生产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正常营业外,其他场所暂停开放。正常营业的场所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好行业责任和单位责任。
6.确有应急就医等紧急需求的群众,可联系所在乡镇、村(社区)给予协助,各乡镇和村(社区)将及时响应,切实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7.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照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鼓励监督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共同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屏障。
怀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