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州封控管理区域及相关措施:
鄂州市鄂城区关于部分区域升级静态管理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3号)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以更快速度、更严措施、更小代价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区域(凤凰街道,古楼街道,西山街道,樊口街道,新庙镇)升级静态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区域内所有住宅小区和楼院一律实行严格的封控管理,落实24小时值守,人员实行非必要不出门。封控区域内公务公职、医务医药、因病就诊、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物资配送等部门单位有参与防疫及防疫保障工作的人员,以及保供生产企业的在岗从业人员,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发放的通行证通行,车辆一律持证进出(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辆、抢修救援车、应急公务车、军警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
二、各社区统筹安排市、区、街道下沉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和志愿者,组成专班负责卡口值守、封控管理、核酸采样、宣传引导、心理疏导、代购服务等工作。小区值班值守统筹由市、区县级干部负责。
三、所有经营商户,除指定的药店、商超和集贸市场允许经营外,其余一律停止营业。各商超、药店只允许向代购配送工作人员进行销售。
四、封控管理期间,请居民群众不外出、不聚集,安心居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咳嗽和咽喉痛等不适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五、公安、城管部门将联合组成巡逻队,加强社会面巡查,对私自外出人员进行训诫,并组织学习。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封控管理给居民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各社区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将努力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