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大家都知道近些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是非常高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起诉也是需要缴纳一定诉讼费的,那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诉讼费谁付?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1、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会涉及到赔偿,所以它应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来计算诉讼费用。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谁付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依照人民法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