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有哪些技巧
外地姑娘在杭州试车时发生事故,医生说她可能面临腰部以下瘫痪,姑娘向试车公司提出200多万元的巨额赔偿,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赔偿143万元的调解协议。尽管赔偿金额巨大,但这一切并没有通过法院走诉讼程序。
试车出事故造成一级伤残自行调解获赔143万
郑姑娘,20多岁,重庆人。
去年9月,郑姑娘在杭州试车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被送进医院,医生诊断为肝、胰、肠等破裂,胸腔积液、肺部感染、肋骨骨折,腰1、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脱位等。医生说,郑姑娘很可能面临腰部以下瘫痪。
去年12月初,郑姑娘出院。经杭州某司法鉴定所评定,郑姑娘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脊髓神经受损致截瘫肌力二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大部分护理依赖(二级护理)。
随后,郑姑娘回老家的医院做康复治疗,虽然病情稳定了但一直卧床不起。
今年6月,郑姑娘向试车公司提出200多万元的巨额赔偿,其中包括后续医疗费、误工费、今后40年的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父母亲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轮椅等辅助器材器具费等。
事故发生后,郑姑娘与该公司协商了近10个月,最终双方达成赔偿143万元的调解协议。
尽管赔偿金额巨大,郑姑娘没有上法院起诉。那么,郑姑娘为什么没打官司就能调解成功?如果打官司,通过法院判决郑姑娘能得到更多赔偿吗?
郑姑娘的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律师,为我们作了解释。
本案走诉讼程序存在哪些风险
石家庄律师解读
张律师说,在此类案件中,能主张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及康复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当然具体赔偿时应扣除公司已经支付医院的医疗费等。本案如果要打官司,郑姑娘还是存在比较大的诉讼风险:
首先,评定一级伤残的司法鉴定是郑姑娘单方委托的鉴定,公司方对此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可能会降低。(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予准许。)
其次,郑姑娘的伤情主要是脊髓神经受损,必须在治疗终结(被鉴定人损伤经治疗后,已经达到临床医学所指的稳定状态)且符合鉴定时机情况下方能进行伤残鉴定。(根据《浙江省首届法医临床鉴定业务研讨会会议纪要》关于“治疗终结”及伤残等级评定原则、鉴定时机把握问题。对因损伤造成神经功能障碍、颅脑损伤后遗留智能损害等,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般应在伤后6个月后鉴定。)因此,在去年12月郑姑娘尚未治疗终结(伤后3个月),杭州某司法鉴定所做出鉴定意见,同时违反了治疗终结和治疗时机两项规定,不符合鉴定技术规范,该鉴定意见很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再次,郑姑娘是农村居民。司法实践中,农村居民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但郑姑娘的暂住证信息显示,到发生事故的当天她在杭州市区居住还不到1年,她主张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能否得到支持尚难确定。而一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与农村标准相差近40万元。
第四,郑姑娘提出赔偿40年的护理费,目前在法律上得不到全额支持。(根据相关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也就是说,郑姑娘若起诉,法院判决最长护理期限也仅为20年。那20年后仍需护理怎么办?受害人超过确定的给付年限后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判决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5-10年的护理费。当然,这是15年、20年以后的事了,以后赔偿主体还存在未知数。
第五,诉讼成本较大。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侵权诉讼案一般由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郑姑娘的官司要在杭州的法院打,这样就得石家庄两头跑。更重要的是,如果要重新鉴定,鉴定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这样,从立案到判决需要五六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而一审判决后若不服,上诉审理期限3到6个月。因此,诉讼程序需要的时间显然较长。另外,还有律师代理费、诉讼费(按200万元起诉金额算,诉讼费为22800元)。
因此,若郑姑娘选择直接打官司,那她目前应该拿不到143万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