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车辆追尾的定责:1、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的追尾,认定后车全责。2、连环追尾,一般认定后车全责。3、前车压线行驶或加塞造成追尾,前车需要根据情况承担责任。4、前车倒车造成的追尾事故,认定前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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