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处理交通违章的办理流程如下:需要驾驶证本人亲自前往,携带齐全以上证件材料,以及现金或交警部门所指定的银行卡,到交管部门的业务大厅进行办理。注意,某些城市必须是驾驶证的本人到场,需要本人签字确认的,不得托人代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