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强制搭售保险。目前的车险险种中,只有交管部门强制要求车主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和盗抢险是可选险种,但在很多车市,责任险、盗抢险和车损险都是作为基础险捆绑销售的。
2.误导车主投保。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关系到车主的切身利益,车主愿意买,但可以不买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停止运营损失险。但是有些车险代理人要么没有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让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者买不了的保险。
3.诱导超额保险或重复保险。一些车商会诱导车主加保或再保险,以赚取更多的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的赔偿完全看车祸的实际情况,不会因为投保多就损失多少。此外,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所以被保险人多投保也不会获得超值赔款。
4.代理商“扣单”。投保时要选择国家认可的保险公司的机构,而不是随便找保险代理公司。有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人”并不直接把保单交给保险公司,而是“观望”。如果车主没有出险,保费自己扣。
5.保单是假的,是真的。乍一看,一些“假代理人”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在拿到保险单据时,要仔细查看单据第三联是否用白色无碳复写纸打印,并印有浅棕色防伪背景,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监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仅限xx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该拒绝签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