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中不赔偿鉴定费。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法律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