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如今这个方便快捷的汽车大国,可能很多朋友都有自己的私家车,有可能是新车,但有些朋友的车可能已经是旧车了。那么这些朋友可能就对车辆报废比较关心了,那么在宁波,车辆报废有哪些流程,要哪些材料呢。那么就让小编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好吧。
一、车辆报废原因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他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号)执行。
7、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规定执行。
二、办理条件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宁波各类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
三、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原件。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属于监销车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四、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填写申请表,提交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原件;
2、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车辆解体,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后七日内向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提供相关材料;
4、车管所审查相关凭证,收回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原件,出具注销证明。
五、办理地点
宁波余姚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兰江街道西环南路299号
电话:0574-62866731
宁波宁海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梅林街道梅林南路225号
电话:0574-65351888
宁波市车管所电话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