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今天来聊聊一篇关于究竟怎样才算是近亲结婚呢分析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究竟怎样才算是近亲结婚呢分析,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950年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作了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表亲结婚属于近亲结婚,近亲婚配增加了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外祖父母、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妻。爷爷(姥爷)不能和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和孙子(外孙子)婚配。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不同辈的伯、叔、舅、姑、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与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与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与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与姊妹的儿子结婚。
我国婚姻法中的血亲计算方法类似于罗马法的计算法,但不能简单换算。第一,我国的“代”是连己身算在内,而罗马法不计在内。第二,我国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罗马法为四亲等旁系血亲,属于四代以内旁系血亲。所以根据《婚姻法》第七条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