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统筹做好本学期期末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2023年1月9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寒假前学生不再返校。
(二)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时间:2023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高三年级可结合各自实际,报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适当调整寒假时间。高一学生寒假前不再返校。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实际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假期时间执行。
二、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一)优化线上教育教学。各中小学要充分考虑师生近期居家学习、生活实际情况,优化线上教学内容、减轻学生课业任务、优化作业设计,改进线上教学方式。要指导学生、家长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www.zxx.edu.cn)开展自主灵活的学习,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不同情况学生线上学习需求。本学期小学不再进行期末考试,初中、高中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
(二)加强师生人文关怀。各中小学校要把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关爱。对出现发烧或其它症状等身体不适的师生,要及时安排休息,帮助师生恢复身心健康。学校可以根据师生身体状况和教学进度情况,适当调整本学期线上教学时间。
(三)做好家校共育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动员各学科教师、班主任,关注学生居家期间的学习、生活、心理状况,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引导学生阅读书籍、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等,丰富学生居家生活,融洽亲子关系,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三、统筹安排寒假假期工作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师生开展寒假前疫情防控教育,按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醒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认真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养成并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生活习惯。
(二)科学布置寒假作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研人员指导学校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学校要加强学科组、年级组寒假作业统筹,认真落实“双减”要求,合理调控假期作业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型、实践型、探究型寒期作业;合理安排体育作业,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适度布置劳动作业,引导学生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师要及时提醒学生统筹用好假期时间,合理安排作业进度。
(三)做好温暖关爱工作。积极开展“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活动,各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假期生活,指导家长和学生科学制定学生作息时间,引导学生理性适度使用手机,加强学生心理辅导,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在假期内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对每名学生开展一次家访,及时做好假期学生学习指导和生活关爱。
(四)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及早谋划并制定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方案和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确保线上线下顺利衔接。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