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托育机构申请备案材料清单: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1.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取得《营业执照》,建议机构名称为“行政区划(镇街、园区)+字号+托育+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托育服务”。
2.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应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建议机构名称为“行政区划(镇街、园区)+字号+托育园”,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托育服务”。
场地证明
1.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期3年以上的租赁协议;
3.托育机构的现场照片,包括教室、洗手间、室内外活动场地等。
托育机构工作人员资格证明
1.列出机构所有工作人员的表格图片,包括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等,保育人员数量必须跟托位规模对应,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上传在首位。
2.机构负责人,提供大专以上学历证明,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履历证明,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证明或幼儿园园长证明,上传在人员列表后。
3.保育员,提供《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或相关专业背景毕业证明资料和培训证书;育婴员需提供《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4.卫生保健员,提供《东莞市托育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证书》,或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保安员,提供《保安员证》。
6.健康证明,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都需提供健康合格证明。
7.每个人的所有证件、资料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并确保图片清晰可见。
《东莞市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评价为“合格”的《东莞市新办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证明文件
1.需要提供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主要指《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
2.对于已依法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的建筑,其内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场所的装修工程,如建筑类别、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未变,且选用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无需提供托育场所装修工程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需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3.2021年1月1日前开办的5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托育机构,无法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需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上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单可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东莞建设网的企业信息中查找施工图审查机构得到。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托育机构自主经营食堂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的,提供双方委托供餐协议书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核查供餐单位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生产,保障供应情况。
托育机构备案书和承诺书
基本信息填报要求
1.机构住所填写格式:镇街(园区)+社区(村)+道路名称+门牌号码
2.页面上能清楚显示机构所在位置。